李敏琪遭稅款追繳……「並非惡意逃稅」的解讀差異
所屬公司表示,並非惡意逃稅,而是關於費用處理標準的稅法解釋差異,因此劃清界線。
「李敏琪」,1人法人稅務調查及追繳金繳納始末演員 「李敏琪」 就其所經營的 1人法人相關事宜,接受了 「國稅廳」 的 「稅務調查」,並繳納了 「追繳金」 的事實已被確認. 20日,所屬公司 「上英N. T. 」 透過官方立場表示:「我們完全尊重 「國稅廳」 的稅務調查結果,而所課處的 「追繳金」 也已依照既定程序,毫不拖延地完成繳納. 」至於具體追繳規模與詳細調查經由,未向外界公開. 所屬公司方面就外界可能提出的 「逃稅疑雲」 明確劃清界線. 「上英N. T. 」 強硬表示:「「李敏琪」 自出道以來一直勤勉履行納稅義務,絕不存在 「蓄意漏報所得」 或動用不正當方式的 「逃漏」 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