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正音因挪用公款罪在法庭上被求刑3年
黃正音方面提交了償還資料並辯稱「雖然是公司名義的資金,但因為是我活動所賺取的收益,所以似乎做出了不成熟的判斷」
黃正音在法庭上被求刑3年. 演員黃正音目前因違反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等相關法律(挪用公款)在濟州地方法院接受判決公判. 黃正音在2022年初通過自己100%持股的家族法人借款,將7億韓元以預付款名義提取並投資於加密貨幣,隨後在同年12月之前共挪用約434億韓元的資金. 據悉,其中約420億韓元被用於加密貨幣投資. 在5月時,黃正音方面承認所有指控,並在21日的公判中辯稱:「我本來是想要發展公司的,2021年左右受到周圍人的建議,讓我通過投資幣來增長公司的資金,於是我便跳入了不太了解的幣投資. 雖然是公司名義的資金,但因為是我活動所賺取的收益,所以似乎做出了不成熟的判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