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涉嫌未經授權將女子團體 NewJeans 的「ETA」音樂錄影帶上傳至 YouTube,廣告製作公司海豚綁架團在一審中被判賠償 10 億元,現已申請強制執行停止。
根據 20 日法律界的消息,海豚綁架團當天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出了針對損害賠償請求訴訟一審判決的強制執行停止申請。
在 13 日,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議 62 部(李賢錫 主審法官)判定製作 NewJeans「ETA」音樂錄影帶的海豚綁架團及申宇碩導演將音樂錄影帶的導演剪輯版上傳至自有 YouTube 頻道,屬於違約,因而在由 Ador 提起的損害賠償訴訟中,原告部分勝訴。
法庭認可 Ador 所請求的損害賠償金額 11 億元中的 10 億元,並判決可以強制執行。這意味著即使判決尚未確定,也可以臨時強制執行賠償金。
法院可以在判決確定前為了迅速實現權利而允許強制執行,在這種情況下,敗訴方可以申請上訴及執行停止。
海豚綁架團的強制執行停止事件由同一法院民事合議 63 部(李圭榮 主審法官)負責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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