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判決”搜索结果

法院站在JTBC一方…維持《火花棒球》製作與販售禁令之假處分

法院站在JTBC一方…維持《火花棒球》製作與販售禁令之假處分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駁回申請:駁回Studio C1的異議…認定《最強棒球》的實質續篇 張時元PD的YouTube綜藝《火花棒球》:被認定侵害著作權及構成不正當競爭 法律爭議進行期間仍預告強行推出第2季的《火花棒球》方面…高尺天空巨蛋賽事走向仍不明朗
由張時元PD領軍的YouTube棒球綜藝「火花棒球」,在與原作「最強棒球」及JTBC「最強棒球」之間的著作權爭議中敗訴,製作與販售幾乎全面遭到攔阻. 法院再度確認:「火花棒球」侵害了「最強棒球」的智慧財產權,並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 ■ 法院:「火花棒球就是最強棒球的複製品」…駁回異議據6日的法律界與廣播界消息,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第60民事庭表示,Studio C1就「著作權侵權禁止」與「不正當競爭行為禁止」等假處分決定提出的異議申請,已於3日遭駁回. 合議庭認為,《火花棒球》第1季在實質上相當於JTBC的「最強棒球」續篇,因此,針對該節目影像的製作與傳輸予以禁止的原審判決屬於適當.
Netflix 大獲成功《非常律師禹英禑》,作家版稅訴訟二審同樣敗訴

Netflix 大獲成功《非常律師禹英禑》,作家版稅訴訟二審同樣敗訴

法院表示「OTT 傳輸並非著作物的二次利用」…製作公司 AceStory 勝訴
OTT 同步播出並非二次利用… 《非常律師禹英禑》 作家,二審敗訴引發全球熱潮的韓劇 《非常律師禹英禑》,在圍繞其播出版稅收益的法律爭議中,作家一方繼一審後,二審仍然敗訴. 首爾高等法院民事第4部(負責法官:金宇鎮)在「韓國放送作家協會」對製作公司「AceStory」提起的金錢請求訴訟中,駁回原告的上訴,並維持原審敗訴判決. 本次審理的核心爭點在於:透過「OTT」(線上影音服務)平台的內容傳輸,是否屬於需要另行計算著作權費的「著作物的二次利用」. 對此,法院提出明確的法律見解,認定該傳輸行為不屬於二次利用.
ADOR,勝訴10億對抗海豚綁架團...

ADOR,勝訴10億對抗海豚綁架團... "NewJeans MV未經授權發布責任"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承認音樂錄影帶未經授權發布違約...對導演申宇錫的個人賠償請求駁回
女子團體NewJeans的音樂錄影帶所引發的著作權糾紛中,企劃公司ADOR對廣告製作公司海豚綁架團勝訴.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議62部(李賢錫法官)於13日判決,要求海豚綁架團向ADOR支付10億韓元,這是針對海豚綁架團及導演申宇錫提出的損害賠償請求訴訟. 法庭接受了ADOR所請求的損害賠償金額中,因違約理由所要求的10億韓元. 然而,對於針對申導演個人提出的剩餘1億韓元的請求,則作出駁回判決. ADOR於2024年9月提起訴訟,指控申導演未經授權將NewJeans的《ETA》音樂錄影帶導演剪輯版發布在海豚綁架團的自有YouTube頻道上.
工作室C1,《火焰棒球》無視法院的臨時禁令決定,強行推進第二季…與JTBC全面對抗

工作室C1,《火焰棒球》無視法院的臨時禁令決定,強行推進第二季…與JTBC全面對抗

工作室C1「這不是確定判決」vs JTBC「強烈法律應對」
製作公司工作室C1儘管法院的臨時禁令決定,仍然強行製作YouTube棒球綜藝節目 〈火焰棒球〉的第二季. 工作室C1於29日透過官方YouTube頻道正式宣布「〈火焰棒球〉第二季製作已確定」. 這是直接違反了19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第60民事部所下的製作·傳送禁止的臨時禁令決定. 此前,法院接受了JTBC的申請,對現有的 〈火焰棒球〉影像作品及其連續形式的影像作品下達了製作及傳送禁止的臨時禁令決定. 對此,工作室C1方面表示「該臨時禁令決定僅是對本季正式播放影像作品的暫時判斷」,並明確表示「這不是法院的確定判決」. 公司展開了新的季節製作是可能的論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