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OR,勝訴10億對抗海豚綁架團... "NewJeans MV未經授權發布責任"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承認音樂錄影帶未經授權發布違約...對導演申宇錫的個人賠償請求駁回
女子團體NewJeans的音樂錄影帶所引發的著作權糾紛中,企劃公司ADOR對廣告製作公司海豚綁架團勝訴.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議62部(李賢錫法官)於13日判決,要求海豚綁架團向ADOR支付10億韓元,這是針對海豚綁架團及導演申宇錫提出的損害賠償請求訴訟. 法庭接受了ADOR所請求的損害賠償金額中,因違約理由所要求的10億韓元. 然而,對於針對申導演個人提出的剩餘1億韓元的請求,則作出駁回判決. ADOR於2024年9月提起訴訟,指控申導演未經授權將NewJeans的《ETA》音樂錄影帶導演剪輯版發布在海豚綁架團的自有YouTube頻道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