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秀洪的親哥哥,二審判刑3年6個月「法庭拘留」…刑期增加

嫂子也推翻一審無罪,判處「有期徒刑緩刑」…法庭「道德危機嚴懲」

'挪用公司資金' 朴秀洪的親哥哥判刑 (首爾=聯合新聞) 金周亨 記者
'挪用公司資金' 朴秀洪的親哥哥判刑 (首爾=聯合新聞) 金周亨 記者

因涉嫌挪用廣播人朴秀洪的企劃公司資金等數十億韓元而被起訴的親哥哥朴振洪在二審中被判處比一審更重的有期徒刑,並被法庭拘留。曾在一審中被判無罪的嫂子也被推翻判決為有罪。

首爾高等法院刑事第7部於19日對被控違反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的朴振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法庭拘留。這比一審的2年刑期增加了1年6個月。檢方在二審中要求判處7年有期徒刑。

法庭在量刑理由中指出:「朴某的犯罪手法非常惡劣,長期引發我們社會的道德危機和倫理爭議,造成了相當大的負面影響。」此外,朴某在公司運營中並未參與,且對於公司卡的個人使用不當的辯解也不利於他。

與朴某一起被起訴的妻子李某在一審中被判無罪,但在二審中判決被推翻。法庭對李某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並命令社會服務120小時。法庭承認朴某夫婦使用公司卡進行2600萬韓元的個人用途部分有罪,但對於聘請個人律師的費用匯款指控則與一審相同判定為無罪。

朴振洪自2011年至2021年負責弟弟朴秀洪的經紀管理,涉嫌挪用公司資金和弟弟的個人資金數十億韓元(違反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的挪用)於2022年10月被起訴。妻子李某也因涉嫌挪用公司卡等部分挪用罪被不拘留起訴。

一審法庭於去年2月僅部分承認朴某挪用公司資金20億韓元的指控,對於使用朴秀洪的個人資金約16億韓元的指控則判定無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當時考慮到沒有逃跑或毀滅證據的風險,因此未進行法庭拘留,妻子李某則獲得無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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