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嘲弄法律審判台的衝刺:「第五次酒醉逆向」
以「演藝圈首次適用《尹昌浩法》」之不光彩身分成為事件主角的演員「孫承元」,一頭栽進無法自拔的深淵。他的罪行竟是「第五次酒駕」。他在血中酒精濃度0.165%的醉酒狀態下在漢江北路逆向行駛,其行徑堪稱馬路上的兇器。警方在攔查後不久,他竟把責任推給代駕司機,並指示交往對象協助遮蔽行車紀錄器的情況,令大眾震驚不已。甚至在此前仍以求取從輕處分為由、已進入結案前的審判意旨陳述(結審)法庭前,他又再次「未持有駕照駕駛」。檢方認為其猖狂作態彷彿在嘲笑法網,於是祭出要求判處有期徒刑4年的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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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掘毀滅的聚光燈:「演藝圈永久退出」的句點
2009年以音樂劇界新星之姿登場,甚至打進電視螢幕的「孫承元」。但他真正的面貌,從2015年起接連以「屢屢違法犯行」一一攤在陽光下。過去他不僅在酒醉狀態下撞上計程車並逃逸,還企圖把方向盤交給同乘的後輩;這番惡劣行徑,留下了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的實刑以及兵役豁免的悽慘標籤。甚至連一點點反省都看不到的「酒醉肇逃」連環事件,終究讓他在產業中徹底被淘汰。至於他失控的暴衝所留下的,只有冷冷的憤怒回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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