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正音在法庭上被求刑3年。
演員黃正音目前因違反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等相關法律(挪用公款)在濟州地方法院接受判決公判。黃正音在2022年初通過自己100%持股的家族法人借款,將7億韓元以預付款名義提取並投資於加密貨幣,隨後在同年12月之前共挪用約434億韓元的資金。據悉,其中約420億韓元被用於加密貨幣投資。
在5月時,黃正音方面承認所有指控,並在21日的公判中辯稱:「我本來是想要發展公司的,2021年左右受到周圍人的建議,讓我通過投資幣來增長公司的資金,於是我便跳入了不太了解的幣投資。雖然是公司名義的資金,但因為是我活動所賺取的收益,所以似乎做出了不成熟的判斷。」據悉,他們還提交了挪用的全部資金已經償還的資料。
然而,濟州地檢要求判處3年有期徒刑,根據此,宣判公判將於9月25日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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