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TBC的熱門綜藝節目 《最強棒球》 與前製作公司Studio C1推出的 《火花棒球》 之間的著作權爭議預計將持續。法院事實上建議停止《火花棒球》的製作,但Studio C1方面不服,將繼續法律攻防。
📌 法院的和解建議與條件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第60民事部於10月10日對JTBC針對Studio C1提出的著作權侵害禁止及不正當競爭行為禁止的臨時禁制令申請作出了和解建議決定。
法院提出的主要條件如下:
影片刪除及禁止:自2026年1月1日起,Studio C1在YouTube頻道等公開的《火花棒球》相關所有影片必須刪除,並禁止上傳或公開新的影片。
名稱使用禁止:禁止使用《火花棒球》或《火花戰士》等名稱作為標題或球隊名稱製作及發佈影片。
間接強制金:若違反此條件,Studio C1需向JTBC支付每違反一天1億韓元的間接強制金。
此決定被解讀為法院實質上支持JTBC的主張。
🚫 Studio C1不服法院決定並提出異議
然而,《火花棒球》的製作公司Studio C1對法院的決定不服,於27日透過法律代理人向法院提出異議申請。和解建議決定若雙方在兩週內提出異議將失效,因Studio C1的異議申請,將對臨時禁制令申請進行重新審理,最終決定將會作出。
🔍 爭議的背景及雙方的激烈主張
此次法律爭鬥始於JTBC因製作費結算問題等與Studio C1終止合約(2月)後,張時元PD於4月透過YouTube獨立推出《火花棒球》。
JTBC主張:「《火花棒球》僅名稱不同,但格式相同,明顯侵犯了《最強棒球》的著作權。侵犯他人權利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必須根除」,因此對Studio C1及張時元PD提出刑事控告並提起損害賠償訴訟。
Studio C1主張:「節目創意的著作權屬於創作者C1,JTBC所擁有的權利僅限於已拍攝的影片的著作權」,並主張創作者的權利。
由於法院此次的和解建議決定不服,雙方的著作權爭議預計將持續相當一段時間,直到本案訴訟結果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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