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永秀因強制猥褻罪在上訴審中被判無罪。
演員吳永秀於2022年因強制猥褻罪被起訴,未被拘留。指控是2017年擁抱劇團成員A某,並在其住處前親吻其臉頰。隨後在一審中,吳永秀被判8個月有期徒刑,2年緩刑,並需完成40小時的性暴力治療課程。
然而,在2025年11月11日進行的上訴審中,法庭推翻了一審的判決,對吳永秀宣判無罪。法庭表示:“受害者勉強同意被告的‘讓我們擁抱吧’的提議,進行了擁抱,擁抱的強度或行為的具體內容並未明確特定。僅憑這一事實難以斷定存在強制猥褻。”
吳永秀因強制猥褻罪遭遇了參演作品的場景被剪輯及KBS禁演等困境。對於上訴審的無罪判決,受害者表示:“司法機關所作的令人失望的判決,助長了性暴力發生的結構和階層結構,是一個可恥的判決。”吳永秀則表示:“對於法庭做出的明智判決表示敬意並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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