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演員孫承源第5度因酒駕遭查獲,還企圖惡意湮滅證據,引發社會爭議;隨著他最終放棄上訴,2年有期徒刑確定。
法律界人士21日表示,孫承源與檢方雙方都未在上訴期限前提交上訴狀。孫承源先在13日二審宣判後,於18日提交放棄上訴權聲明,表示願意坦然接受判決結果。二審判處的2年有期徒刑因此維持原判,所有法律爭議也告終。
首爾西部地方法院第1刑事部(上訴審)13日審理被控違反道路交通法等罪名的孫承源一案,推翻一審判處1年有期徒刑的判決,改判2年有期徒刑。合議庭說:「被告雖然遲來地承認犯行並表達悔意,但他在血液酒精濃度達0.165%的爛醉狀態下遭到逮捕,還教唆女友藏匿對自己不利的行車記錄器SD卡,犯行十分惡劣。」法院以此說明加重刑度的理由。
合議庭接著嚴詞斥責:「他與代駕司機爭吵後,積極作出代駕司機逃跑的虛假供述;在醉酒狀態下行駛長達7公里,並在江邊北路逆向行駛約1分30秒,這些行為造成重大的公共危險。」法院另考量他過去多次酒駕前科,認定他再犯,原審刑度過輕。另一方面,被控協助孫承源藏匿證據的女友金姓女子,維持原審判決,獲判150萬韓元罰金、宣告緩刑。
孫承源這次酒駕遭查獲,已是第5次。他僅在2015年就曾因兩次酒駕接受簡易判決處分;2018年,他在無照狀態下酒駕肇事逃逸,成為首名適用俗稱「尹昌浩法」的藝人,被判處1年6個月有期徒刑並入監服刑。屢犯重大罪行引發民眾憤慨的他,如今第5度遭查獲,仍未能躲過沉重的實刑,留下無法挽回的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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