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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秀洪的親哥哥,二審判刑3年6個月「法庭拘留」…刑期增加

朴秀洪的親哥哥,二審判刑3年6個月「法庭拘留」…刑期增加

嫂子也推翻一審無罪,判處「有期徒刑緩刑」…法庭「道德危機嚴懲」
因涉嫌挪用廣播人朴秀洪的企劃公司資金等數十億韓元而被起訴的親哥哥朴振洪在二審中被判處比一審更重的有期徒刑,並被法庭拘留. 曾在一審中被判無罪的嫂子也被推翻判決為有罪. 首爾高等法院刑事第7部於19日對被控違反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的朴振洪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法庭拘留. 這比一審的2年刑期增加了1年6個月. 檢方在二審中要求判處7年有期徒刑. 法庭在量刑理由中指出:「朴某的犯罪手法非常惡劣,長期引發我們社會的道德危機和倫理爭議,造成了相當大的負面影響. 」此外,朴某在公司運營中並未參與,且對於公司卡的個人使用不當的辯解也不利於他. 與朴某一起被起訴的妻子李某在一審中被判無罪,但在二審中判決被推翻.
檢方對吳永秀強制猥褻罪判決不服,提出上訴狀

檢方對吳永秀強制猥褻罪判決不服,提出上訴狀

一審有罪判決被推翻,二審無罪判決,再次進入法院
檢方對演員吳永秀相關判決不服,已提出上訴狀。〈魷魚遊戲〉等作品中出演的吳永秀,於2022年11月因強制猥褻罪被不拘留起訴。指控他在2017年夏天,兩次強制猥褻一名女性成員,包含擁抱並親吻她的臉頰。該事件在2024年3月一審中被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並附帶2年緩刑。然而在2025年11月的上訴審中,無罪判決出爐,推翻了原判。隨後在11月18日,檢方因對該判決不服,並以法律誤解等理由於11月17日向水原地方法院提交了上訴狀。法律誤解是指對法律的解釋或適用錯誤,違反憲法、法律、命令等,且該違反影響了判決的情況。
NewJeans,ADOR專屬合約訴訟一審確定…全體成員放棄上訴

NewJeans,ADOR專屬合約訴訟一審確定…全體成員放棄上訴

因上訴期限到期,專屬合約有效判決法律效力生效,回歸所屬公司的程序正式化
女子團體NewJeans的五名成員確認已放棄對上個月宣判的專屬合約有效確認訴訟一審判決的上訴. 根據14日音樂界相關人士的說法,海琳、惠仁、敏智、丹尼爾、哈妮等五名成員在當天午夜之前的上訴期限內,並未向法院提交上訴狀. 因此,NewJeans與所屬公司ADOR之間的專屬合約在法律上有效的一審判決已獲得確定性. 早前,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議41部(鄭會日法官)於上個月30日對ADOR針對NewJeans成員提起的專屬合約有效確認訴訟作出了有利於原告ADOR的判決. 法庭當時裁定雙方簽訂的專屬合約是有效的. 成員們回歸所屬公司的動作已經顯現出來. 海琳和惠仁於12日通過ADOR正式宣布回歸所屬公司.
《魷魚遊戲》吳永秀,因「強制猥褻罪」上訴審判無罪

《魷魚遊戲》吳永秀,因「強制猥褻罪」上訴審判無罪

推翻一審的8個月有期徒刑,2年緩刑判決
吳永秀因強制猥褻罪在上訴審中被判無罪. 演員吳永秀於2022年因強制猥褻罪被起訴,未被拘留. 指控是2017年擁抱劇團成員A某,並在其住處前親吻其臉頰. 隨後在一審中,吳永秀被判8個月有期徒刑,2年緩刑,並需完成40小時的性暴力治療課程. 然而,在2025年11月11日進行的上訴審中,法庭推翻了一審的判決,對吳永秀宣判無罪. 法庭表示:“受害者勉強同意被告的‘讓我們擁抱吧’的提議,進行了擁抱,擁抱的強度或行為的具體內容並未明確特定. 僅憑這一事實難以斷定存在強制猥褻. ”吳永秀因強制猥褻罪遭遇了參演作品的場景被剪輯及KBS禁演等困境.
檢方,對於「SM股價操縱疑雲」Kakao金範秀一審無罪判決提出上訴

檢方,對於「SM股價操縱疑雲」Kakao金範秀一審無罪判決提出上訴

在首爾高等法院進行二審審判...預計將判斷市場操縱的違法性
首爾南部地方檢察廳對於因SM娛樂股價操縱罪被起訴的Kakao創辦人金範秀未來倡議中心主任(前經營革新委員長)的一審無罪判決不服,於28日提出上訴. 檢方表示:「存在事實誤認及法律誤解等理由」,因此對於因資本市場法違反罪被起訴的金主任等的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檢方強調:「本案是Kakao為了收購SM娛樂而動用非法手段固定股價,妨礙了HYBE的合法公開收購,並對誤認股價上漲的多數善良一般投資者造成損失的非法股價操縱行為. 」檢方指出,為了阻止HYBE收購SM娛樂,Kakao相關人員之間商討股價操縱的訊息及通話錄音等客觀證據在一審中未被充分考慮. 此外,還表示有在調查開始後,制定應對邏輯並協調口徑的通話錄音.
前T-ara成員李雅琳在'詐欺嫌疑'上訴審中也獲得緩刑...比原審減刑

前T-ara成員李雅琳在'詐欺嫌疑'上訴審中也獲得緩刑...比原審減刑

粉絲·知人3700萬元未償還...承認與男友共謀,判刑4個月緩刑1年
前T-ara成員李雅琳因未償還向粉絲和知人借款而被判處緩刑. 與原審相比,刑期有所減少. 水原地方法院刑事上訴第五部(法官金行順·李鍾錄·朴信榮)於13日表示,在李雅琳及其男友A的詐欺等嫌疑案件的上訴審中,推翻了原審判決,對李雅琳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緩刑1年,對A判處1年4個月有期徒刑. 比原審減刑的刑期在之前的第一審中,李雅琳被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A被判處1年6個月有期徒刑. 在上訴審中,李雅琳的有期徒刑減少,但緩刑期間也縮短,而A的實刑期間減少了2個月. 法庭的量刑理由上訴審法庭指出:“李雅琳知道A對自己的粉絲等進行詐欺犯罪並共謀,對受害者反覆實施詐欺犯罪,罪責不輕.
HYBE、對「ILLIT 貶抑」網路駭客式搬弄是非的網路勒索者提起 2.8 億日圓索賠敗訴

HYBE、對「ILLIT 貶抑」網路駭客式搬弄是非的網路勒索者提起 2.8 億日圓索賠敗訴

HYBE 向指控 ILLIT 剽竊及特定宗教牽連疑雲的 YouTube 頻道提起 2 億 8 千萬韓元損害賠償,但一審遭判敗訴
HYBE、對「網路勒索者」提起 2 億韓元級別損害賠償 一審敗訴女團 「ILLIT」 的所屬公司 「HYBE」 與 「BelifTLAB」,針對所謂 「網路勒索者」 YouTube 頻道的營運方提出的 2 億韓元級別損害賠償請求訴訟中敗訴. 據 8 日法律界消息,首爾西部地方法院民事 12 獨任庭(Lee GwanHyung 法官)在 「HYBE」 等人對股份有限公司 「FastView」 提起的損害賠償請求訴訟中,對原告作出敗訴判決. 具體判決理由目前尚未公開.
SM、aespa・EXO 針對惡評「脫粉收容所」勝訴…法院:命賠償 1 億 7 千萬韓元

SM、aespa・EXO 針對惡評「脫粉收容所」勝訴…法院:命賠償 1 億 7 千萬韓元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認定:影響當事者的名譽權侵害…藝人賠償 1.3 億、SM 賠償 4 千萬韓元 審理法官指出:「藝人的聲譽是公司的核心資產……散播虛假事實導致業務受阻」 繼刑事判決已確定「2 年有期徒刑、緩刑」後,在民事訴訟中也再度遭遇「強力裁決」
SM 娛樂(以下簡稱 SM)旗下的藝人 aespa、EXO、Red Velvet 等,為了誹謗之目的製作並散布虛假影像的 YouTube 頻道「脫粉收容所」營運者,獲判合計1 億 7,000 萬韓元的損害賠償. ■ 法院: 「藝人聲譽屬於企業資產……對名譽權侵害須嚴肅負責」 29 日,根據 SM 及法律界人士說法,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第 14 民事部於上月 22 日針對「脫粉收容所」營運者朴某(37 歲)提起的損害賠償請求訴訟,作出原告部分勝訴的判決.
Netflix 大獲成功《非常律師禹英禑》,作家版稅訴訟二審同樣敗訴

Netflix 大獲成功《非常律師禹英禑》,作家版稅訴訟二審同樣敗訴

法院表示「OTT 傳輸並非著作物的二次利用」…製作公司 AceStory 勝訴
OTT 同步播出並非二次利用… 《非常律師禹英禑》 作家,二審敗訴引發全球熱潮的韓劇 《非常律師禹英禑》,在圍繞其播出版稅收益的法律爭議中,作家一方繼一審後,二審仍然敗訴. 首爾高等法院民事第4部(負責法官:金宇鎮)在「韓國放送作家協會」對製作公司「AceStory」提起的金錢請求訴訟中,駁回原告的上訴,並維持原審敗訴判決. 本次審理的核心爭點在於:透過「OTT」(線上影音服務)平台的內容傳輸,是否屬於需要另行計算著作權費的「著作物的二次利用」. 對此,法院提出明確的法律見解,認定該傳輸行為不屬於二次利用.
[照片&]「430億」訴訟-Ador vs NewJeans 丹尼爾·閔熙珍,首次陳述

[照片&]「430億」訴訟-Ador vs NewJeans 丹尼爾·閔熙珍,首次陳述

NewJeans 離隊與復歸延遲責任攻防…Ador 提出約 430 億韓元損害賠償訴訟
「Ador」、「閔熙珍」·「丹尼爾」 針對 「損害賠償」 的約 430 億韓元訴訟展開女子團體 「NewJeans」 所屬經紀公司 「Ador」 針對前代表 「閔熙珍」 以及成員 「丹尼爾」 提出規模達 430 億韓元的龐大 「損害賠償」 求償訴訟,正式拉開法律攻防的序幕. 26 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議第 31 法庭就此案進行首次辯論準備程序. 「Ador」 方判斷,對方主導的團隊離隊與復歸延遲事件造成鉅額的財務與商業損害,因此堅持採取強硬立場,欲追究相關嚴正的法律責任. 由於去年 12 月就「專屬合約有效確認」所提訴訟中,「Ador」 最終勝訴,其餘 3 名成員的復歸已確定.